《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每日一问⑪
7月1日-7月7日题目如下:
1.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处理。(√)
2.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
3.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但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的,可以不予除名。(√)
4.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5.某党员领导干部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违反了工作纪律。(x)
解析:《条例》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八十九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6.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7.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