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每日一问②
4月29日-5月5日题目如下:
1.问:有哪些情形的,可以免予党纪处分?
答: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
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
2.问:有哪些情形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答: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四)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五)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3.问: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从轻处分”?
答:
从轻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4.问: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从重处分”?
答:
从重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5.问: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减轻处分”?
答:
减轻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定。
6.问: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加重处分”?
答:
加重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7.问:对于违纪党组织领导机构的成员,应如何处分?
答: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